修志杂谈
2012-06-01 15:55
编者按:为了迎接湘西州人民医院建院六十周年庆典的到来,医院各科(室)正在撰写2003—2012年科(室)志,为编纂《院志》提供翔实资料和奠定坚实基础。现将张道润《修志杂谈》一文予以刊登,可供撰写《科(室)志》和《院志》时借鉴参考。
修,即撰写史实。志,即记载文字。
修志要明确方志和行业志的性质。对于地方志的性质,历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说不一。有人认为方志属于地理,如戴震说:“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有人认为方志属历史,如章学诚说:“志属史体”,“方志乃一方之全史也”。近世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地方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兼具史、地之长和自然科学之义,是一种跨科学的边缘学科,也可以划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当代的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志也不例外。
修志要坚持“二纲”。民国二十一年蒋藩《方志浅说》一文提出修志工作有“二纲”:一曰采访,二曰编纂。采访和编纂是修志工作的两个阶段。采访目的是为收集资料,只有资料丰富,才能编出高质量的志书。采访要精确,采访人员必须有事业心。编纂是建立在丰富材料的基础上的,是对资料的剪裁排比。故编纂宜精严,必有冠时之通才方可胜任。所以,采访和编纂的关系应该是:采访为编纂的准备,编纂为采访的目的和结果。二者关系密切,不能偏废,故称修志“二纲”也。
修志要掌握“三术”。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一书中主张,修志要掌握“三术”。“三术”就是修志的三种方法,即续、补、创。“续”,意为保持旧志篇目,新志续而记之。“补”,意为补缺或充实旧志内容。新资料当续入,旧有的阙遗资料,须为拾补,或涉舛误,应予纠正。“创”,意为重创、创新,事类新增,门类要新设。另外,旧志虽有门类,但篇目更改,内容有异,也可谓称“创”。黎氏修志“三术”,简明概括,可供修志人员参考。
修志要做到“三忌”、“六要”。此“三忌”、“六要”出自1985年第九期《武汉市志通讯》刊登的《交叉内容的方方面面》一文。志书“三忌”即交叉内容须“三忌”:一忌重迭,二忌偏离,三忌矛盾。“六要”即交叉内容处理应注意“六要”:一要注意同类型归口,以减少交叉内容的反复出现;二要注意掌握主体和客体,主体评述,客体略写;三要注意记述口径一致;四要注意衔接与呼应;五要注意剪裁,突出特点;六要注意交叉内容的表达形式。
另外,章学诚《修志十议》一文中,也提出修志有“八忌”。即一忌条理混杂;二忌详略失体;三忌偏尚文辞;四忌妆点名胜;五忌擅翻旧案;六忌浮记功迹;七忌泥古不变;八忌贪载传奇。意思是说,修志要防止详略不当;要防止重文辞轻内容;要防止夸饰景物;要防止随意推翻旧论;要防止浮夸功迹;要防止拘习旧例;要防止贪录异文。“八忌”全面涉及方志体例、结构、章法、文辞等,针对当时方志中通病而发,是修志经验的总结,现仍有借鉴作用。 (张道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