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学习贯彻“九不准”专题会议

2014-01-09 13:57未知

  

1 3 下午,我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专题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部署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院领导彭剑涛、周明欢、贾小卷、莫莉萍、杨国良、向平江宏冰主席会议,副院长罗勇主持会议。

“九不准”是: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院纪委书记杨国良组织大家学习了《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他说,这是一个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的会议。他要求一是全院要统一思想,各参会科主任要将学习内容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坚决贯彻“九不准”要求,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100%,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卫生计生委、省卫生厅的明确要求上来,要学习好文件,执行好文件,对违反“九不准”行为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扰乱思想,涣散队伍,败坏医院形象。要做明白人,要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院纪委监察室、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等职能科室,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科室主任是各科室“九不准”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强化起来,千万不要轻视这个事情,漠视这个事情,渺视这个事情,或是敌视这个事情。院班子对“九不准”的态度是十分的鲜明的,对违反九不准的人将发现一起就依法依规追究一起, 希望医院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清清白白做人,幸福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

       副院长罗勇对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各位参会科主任将会议内容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职工,要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学习。他说,“九不准”不是一个临时的规定,也不是一个短期的行动,这是作为一个行业行为的规范,是要长期的坚持下去的,对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医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由卫生主管部门依纪依法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要求各科室推进廉洁行医的文化,将廉洁行医的文化进科室,进病室,营造廉洁行医的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将“九不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人员除追究当事者的责任之外,还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院党委书记彭剑涛强调,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九不准”文件精神,一是要明确责任,落实卫计委“九不准”的责任,首先在院班子,其次在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院班子要带头在前,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抓好“九不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相关科室特别是临床、医技科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执行“九不准”要求的第一责任人,护士长、科副主任是具体工作责任人。二是要强化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将“九不准”的要求和规定必须原原本本的传达到每一位工作人员,传达到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院报、公示栏来强化“九不准”的宣传工作,各支部、党办要配合做好相关的宣传,要从党员干部抓起,抓落实。第三,要令行禁止,卫计委首次将禁止收受回扣纳入到了“九不准”的规定,请同志们认真的对待和认真的研究目前这种新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要求。要自我陶冶,陶冶自己的心胸,管住自己的手脚,管住自己的嘴,一定要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第四是严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九不准”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以违规行为要严格的按照卫计委、省卫生厅的要求督促检查到位,对出现的问题要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