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完成艰边津贴调标工作

2016-04-15 16:28原 创

 

      按照人社部【2016】12号文件的规定,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此次调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经过一个星期加班加点的工作,4月14日,人事科前往州人才交流中心完成了全院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艰边津贴调标审批工作。此次调标根据专业技术岗位来进行调整。其中,在职职工最低调整45元/月,最高调整75元/月;退休职工最低调整39元/月,最高调整63元/月。
 
审核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