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医院实现城镇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7-07-07 11:45未知
为全面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州人民医院医保办积极与人社厅、社保局和财政局、医保局等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如期完成了跨省异地安置、长期驻外、转诊转外人员的备案信息统计汇总工作,7月初已全部完成测试并成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州人民医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意味着,今后在州人民医院异地就医的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支付的部分,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向所属地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据了解,实现异地结算首先需要外地患者完成个人备案,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安置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后,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而外地医保患者在直接医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患者所在参保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州人民医院医保办负责人表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全面实施,不仅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疗费用报销通道,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报销周期长、个人全额垫资、往返奔波等问题。下一步还将不断完善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